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由生育津贴支付,生育津贴报销总额低于产假期间应发工资总额的,补助,部分由公司支付。生育期间应发工资总额少于生育津贴总额的,剩余生育津贴要给员工。 特殊情况如下: 1,公司未帮助员工缴纳保险,那第一公司违法,这里不谈这件事。但员工生育期间工资由公司全额支付。 2,女员工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无法报销,要求公司支付生育期间工资,他不愿意也正常 3,女职工异地生育或其他情况生育,无法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直接结算的,且员工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导致无法报销生育津贴的,公司肯定也不愿意支付。 其他如无特殊情况,应该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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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给员工购买了社保且里面含有生育险,那么受保人在生完孩子之后领取的生育津贴是由社保支付,提交资料审核之后社保局会直接转账给用人单位,单位再转给个人。如果公司未给参保人购买生育险,那么这笔费用将由公司承担。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支付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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