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房产证纠纷? 买受人提供(缴纳),逾期视为买受人资料齐备,相应税费已缴纳”,同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如果房产证未办理下来,房产商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买的商品房 (一)勤于查询 购房人签合同前应查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的记事栏中,有无土地被抵押的标注。也可以登录相关网站查询,在北京,可以登录北京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的网站进行查询。 (二)认真查验文件签约前可以查验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是临时使用证或有抵押,要拒绝签约,或者一定要求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开发商保证于xxxx年x月x日之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签好《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中要有专门条款对房屋产权和房产证相关内容有所约定,不仅要约定具体办理的最后时限,还要约定不能按时办理的处理办法。 (四)解约与索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开发商存在下列严重违约行为,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除、撤销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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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房产证未下来,一般是无法办理转让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的变更,以登记为准,商品房房产证未下来,无法变更登记,自然也就无法办理转让手续了。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一般是由开发商负责,但是有些时候也可以个人自行办理。拆迁安置房的办理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金额的具体数目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存在差异。动迁房办理房产证大致可以分为两步: 1、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 2、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产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拥有权证。 需要下列材料: 1、安置房屋房权证(原件); 2、被拆除房屋房权证(原件); 3、拆迁户安置协议以及已回迁户安置证明(原件); 4、查档证明(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的是属于单位的房屋,要提交单位法人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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