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冲突,休了产假同样还可以休年休假,只有如下法规规定的情形才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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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冲突。产假是职工依法享有的法定休假待遇;年休假是职工工作满一定时间后享有的法定休假权利。根据相关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产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所以,产假和年休假之间并不冲突。
产假和年休假之间没有冲突,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休了产假同样还可以休年休假,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以既享受产假也享受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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