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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拆迁安置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签字?

2022-09-25 21: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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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5 回复

专业分析: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与房屋所有人、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合同。 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原则是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安置,兼顾承租人。 一般来说,拆迁人只与房屋所有人签订补偿安置合同,但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应与房屋所有人、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一、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居住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二、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三、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 四、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房屋所有人、承租人交付检验自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公房租赁凭证、房屋租赁合同等,从而确定各自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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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屋承租人是否可以要求分配拆迁安置费要看情况。如果是租赁的私人房屋,房屋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不可以要求分配拆迁安置费,但可以获得相应的租金退还或补偿。如果是租赁的公房,按照各地的拆迁政策,可能可以分配拆迁的安置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李方勇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房屋承租人可以要求分配拆迁安置费。普通私房的拆迁,承租人租用房屋居住或者是经营,和产权人签订相应的租赁协议,若是租赁协议中就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已经做好了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进行履行,没有约定的因为拆迁而终止了租赁协议的履行,承租人可以要求退还多缴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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