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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受害方是否应该向当事人垫付

2023-01-25 17: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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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1-25 回复

专业分析:

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也可以先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垫付。超出部分由受害方垫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在一些特别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 首先,垫付前提是发生了三种情形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 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其次,垫付金额不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且垫付金额为抢救受伤人员所必须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 再者,保险公司有权就垫付的抢救费用向致害人追偿。 《条例》另外还规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该强制保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几种情形,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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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人伤是不需要垫付的,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保险公司提前缴纳的,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车辆有强制交通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强制交通保险责任范围内支付伤者的救助费用。根据法律法规,医院应当及时抢救交通事故中的伤者,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不得延误救,造成事故的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支付救助金。

刘伟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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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后的医疗费可以自己垫付、保险公司垫付或者肇事者垫付。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车祸的医药费,也可以由肇事方垫付,在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后,根据肇事方已垫付的费用,相应减除其支付义务;也可以由受害人或其家属自行垫付,自行垫付的,在确定肇事方赔偿责任后,受害人有权向肇事方追偿。也就是说,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疗费,实践中哪一方垫付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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