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支付经济补偿与劳动者事后反悔适用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后,就经济补偿问题签订协议,并已按协议约定的数额领取经济补偿金,但事后反悔,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未足额给付的经济补偿金能否获得支持应区别情况作出处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达成协议,协议中约定的经济补偿金额低于法定标准的,原则上应认定无效,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劳动者按协议领取经济补偿金后,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未足额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的,应予支持,不得以双方已达成协议,且实际履行为由,驳回劳动者的诉求。(2)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中已明确告知国家法律法规对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标准,劳动者明知协议所约定的补偿金额与法定标准有出入仍自愿同意签订协议的,即使补偿的标准及数额低于法律或法规规定,应当视为劳动者对自己权利的自行处分,劳动者按协议领取经济补偿金后反悔的,应当驳回其诉求。(3)劳动者领取经济补偿金后,对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给付的经济补偿金,超过法定期限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丧失胜诉权,应驳回劳动者的请求。
针对协商支付赔偿与劳动者事后反悔是否适用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没有相关的规定的,劳动合同法只在相关的法律制度当中提到,如果是劳动者违反了相关条款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话,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之和应与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相当。
劳动者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获得赔偿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赔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上规定的六种情形,而导致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则能获得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