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针对竞争性谈判终止的主要情形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情形有:其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其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其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其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谈判小组是代表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主体,是代表采购人利益、反映采购人需求、具有相当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谈判技巧的组织。谈判小组所起的作用是由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所决定的。
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情形有:其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其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其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其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谈判小组是代表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主体,是代表采购人利益、反映采购人需求、具有相当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谈判技巧的组织。谈判小组所起的作用是由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所决定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