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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应休年假和未休年假的应该如何赔偿

2022-08-08 0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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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08 回复

专业分析: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2、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3、到新单位后,依据条例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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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年休假,应当按工资300%支付工资报酬;劳动者本人补休年休假只是支付正常工作期间工资。 二、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的职工在不同工作单位累计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休年假是员工的法定权利,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休年假的,员工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是需要给予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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