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担保合同中对保证人的约定如何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保证合同的担保期间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决定,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的签订遵循的是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说,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合同内容,包括保证时间等条款。因此保证合同的保证时间首先遵循的是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