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从民政局办理的协议离婚: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先持离婚协议到法院起诉,有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以下生效的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离婚协议只是双方协议,并不是生效法律文书,不符合执行案件的受理条件。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待取得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后,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针对离婚协议书不履行可以起诉强制执行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协议离婚一方不履行可以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的,对方不配合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履行离婚协议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离婚协议不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