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你和用人单位建立关系了就享受工伤待遇(这是职工享受“社会保险福利权”) 2、如果你没有购买社会保险那是工厂的问题,不是你的问题。(所有赔偿都是用单位承担) 根据你所表述的肯定是工伤, 工伤的法定程序如下: 工伤认定(到你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鉴定(等你伤情基本问题后再鉴定)如果鉴定有级别参照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支付你的工伤待遇。 工伤享受如下待遇 住院期间待遇: 【医疗费、伙食费(伙食费用你可以打12333咨询你们社保局)、护理费(你可以参照当地护工标准、也你可以参照护理人员的收入)、停工留薪期工资:(就是你不上班的工资按照你本人的实际工资发放)】 等你的伤情基本稳定以后接受工伤鉴定后如果有级别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参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等你离职的时候(享受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参照《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备注: 主要法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目前你要主要学习下:两部法律的工伤认定部分、还有个就是工伤的情形。
针对工伤认定后赔偿发放在工厂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认定为工伤后,如果劳动者处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则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其原工资福利待遇来按月发放。但是该期限以十二个月为限;若情况特殊或者伤情严重的,则可延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伤认定后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个月工资按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计算。一般最长支付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支付期限,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