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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对于脚趾骨折应该怎么赔偿

2022-06-30 17: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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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30 回复

专业分析:

1、首先申请进行工伤鉴定。 2、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关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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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工伤脚趾骨折的赔偿标准:无伤害等级的,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关规定的赔偿项目;构成残疾的,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残疾医疗补贴、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等。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在工作中受伤骨折的,如果构成伤残,那么伤者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如果工伤脚趾骨折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那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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