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根据2018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到以下数据 2018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840元 2018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471元 2018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574元 2018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4598元 2018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02元 2018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707元 2、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 (1)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20年; (2)60周岁至75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5年 3、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1)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周岁至75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4、精神损害抚慰金: 《浙江省高院民一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有关问题的解答》第15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根据我省审判实践,一般以5万元为限。如果侵权行为情节特别恶劣,被侵权人的损害程度特别严重或者社会影响特别大,可适当提高赔偿金额,但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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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伤伤残员工,除了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医疗之外,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还应当依法获得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标准为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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