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针对我想解除劳动合同、我现在还没有做伤残鉴定、我应该在什么时间解除劳动合同才能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的鉴定构成工伤等级的应享受的一种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数额根据当事人的工资情况以及鉴定工伤等级标准不同区分,其中1级工伤最严重的,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本人工资,10级工伤最轻,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河北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设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4个月至8个月,其中: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十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设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2个月至4个月。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