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主债权和利息优先性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优先认股权的法律性质:一是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二是当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时,公司现有股东有优先根据其持有的股票在已发行股票中所占比例购买相应新股票的权利。
优先债权是指可以在一般债权之前偿还的债权。民法中有财产担保债权,共同债权人利益支付费用为优先债权。能够先于破产债权清偿的债权属于优先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理破产案件法院收取诉讼费用、破产企业向清算机构支付的劳动报酬等破产费用,均为优先债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