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涉外收养的送养人怎么收养

2023-02-08 18:54:12
推荐答案

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08 回复

专业分析:

对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应由生父母作为送养人,并须明确送养意愿。生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由被收养人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送养材料的提交方面也很严格,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的,必须提交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生父母与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协议。生父母以外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或办理涉外送养的,均须提供相应证明。

展开更多

针对涉外收养的送养人怎么收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涉外收养包含广义涉外收养和狭义涉外收养。广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收养,即在收养人和送养人之间至少有一方为外国人;狭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涉外收养有以下程序:第一、外国的收养人通过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组织提出申请;第二、中国的送养人向我国民政部门提出送养申请及其审批;第三、中国收养组织对涉外收养的批准与通知;第四、办理涉外收养登记;第五、办理涉外收养公证。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收养的办理程序: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三、收养继子女时,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