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是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该条法律强调的“用工之日起”,这个用工之日是指劳动关系建立之日,既然是劳动关系建立之日,应该是指首次建立用工合同,并没有明确地将续签劳动合同问题包含在内。实践中,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由于疏忽等原因与劳动者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在《劳动合同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可依照相关法律解释及法律规章来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也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上述解释与规定明确了这样一种法律关系:即未续签劳动合同情形下,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既然是“视为续签劳动合同”,理所当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情形,也就不能主张支付“双倍工资”了。
针对朋友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咨询一下2017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希望懂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段时间内,劳动者享受每个两倍的工资位。具体的,如果单位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期间劳动者都享有双倍工资。也即应支付给职工这期间每个月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主张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