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并不影响新房主在该房屋处重新落户。 按照户籍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套房屋原则上应该只立一个户口,但一个户口中可以有多名成员。我们在做老房拆迁的时候,确实碰到过一套房落有几个户口的情形,但都属于直系亲属成年后,单独落户的情形。 因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存在较多的房屋过户后,原户主拒绝迁出户口的情形并严重影响新房主的户口迁入工作。我们咨询朝阳区及海淀区户籍管理部门,目前可行的操作办法为:如原房主拒绝将户口迁出,则新房主可就该房屋重新申请一个户口,原房主的户口在户籍系统里会显示“空挂”,从而解决新房主的落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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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户主暂没有住所时,户口无法迁出,可与买受人的户口可并行登记在该房屋所在地。法院强制拍卖被执行人房产的,只处理房屋权属问题,不处理户口问题。需要原房落户户口迁出,购买者的户口才能迁进.户口与房屋只是挂靠关系或者称为公安户籍管理关系,与房屋权属无关。 2,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明确表示,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如果在房屋购买合同中明确约定购房是用来就近入学的目的,并且约定了卖房人迁出户口的期限和逾期迁出户口的违约责任。 卖房人逾期未迁出户口,进而导致购房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购房人可以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房屋购买合同。 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户口迁移条款,一旦就户口迁移的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会以“迁出户口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主管范围”为由驳回起诉。 对于这种合同中未约定迁移条款的情况,购房人应该根据各个地区的户籍规定来寻找解决办法。 以江苏省为例,可参考《江苏省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九十六条,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转移,该住所内原登记户口未迁出; 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将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并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当告知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按规定迁出户口。 经公安机关告知后,原户口登记人员未迁出户口的,公安机关可以凭以下材料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家庭户: 1、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 2、现所有权人居民户口簿; 3、现所有权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迁出户口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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