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工伤的时效为一年,一定要抓紧时间进行程序;第二,工伤程序复杂:如何受害职工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受害职工先要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认定在事发时受害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之后就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赔偿,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诉.第三,关于工伤待遇:未定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6、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7、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伤残鉴定后确定伤残等级的,除享受以上1至7项待遇外,你陈述的情况可能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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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员工救济的流程是: 一、尽快就医,积极配合治疗。 二、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人社部门申请,如用人单位未按期申请,受伤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切记,申请时限是一年,超过一年的人社部门将不会再予以受理。工伤认定只要发生了就可以申请认定,无需等待治疗终止,应尽早申请,便于人社部门调查核实,确定是否为工伤。 三、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治疗结束伤情稳定后,如果受伤留下残疾,可申请作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工伤理赔。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凭《工伤认定决定书》《鉴定结论书》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五、赔付争议处理。工伤赔付过程中,如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达不成一致,可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到法院诉讼。
劳动者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进行工伤认定。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残鉴定。 4、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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