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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她背着我干什么坏事了。他背着我借了一万多块钱,过来我借钱被家里知道了,想着我们上班还钱很容易啊

2019-12-25 15: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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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12-25 回复

专业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这里,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而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分割进行偿还的债务也仅仅是夫妻债务中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也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在时间上,夫妻共同债务形成的期间一般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婚前一方所负的债务符合条件的也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范围上,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因此,上述十方面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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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果对方借钱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你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一般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内的借款,除非有证据证明未用于婚姻生活,都是夫妻共同债务。 2、要看债务用途,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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