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企业根本不存在,而是盗用他人名号虚开增值税发票。针对以上情况,应从两个方面加以审查:(一)购销业务是否真实存在;(二)到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其税务登记情况,并请税务专业人士对增值税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一旦认定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则应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彻底追查。为杜绝经济犯罪的发生,从以下途径所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均不得予以抵扣: 1、采购的商品未交纳进项税的不得抵扣; 2、没有真实购销业务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得抵扣; 3、未支付货款,或虽已支付又通过其它途径转回的,不得抵扣; 4、货款已支付,但货物未发生转移的不得抵扣; 5、有真实的采购业务,但取得的增值税发票非销售方开具的,不得抵扣; 6、盗用他人名号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得抵扣; 7、经税务机关鉴定是假发票的不得抵扣。总之,在购销经济活动中,票、货、款必须一致,否则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一旦抵扣,无论是真票假开还是假票真开,都属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针对发票真伪应当从哪些方面审查?,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查询发票真伪的方式为:登陆国地税局官方发票查询平台进行发票查询。或者在时下中国财务信息化门户、友商、易桥大管家等软件,登录平台或使用查询软件,即可查询全国各地税局的发票真伪信息。
发票真伪查询途径有: 1.税局查询: 登陆国地税局官方发票查询平台进行发票查询。 2.发票查询平台: 时下中国财务信息化门户、友商、易桥大管家等软件已提供各地发票查询平台的整合功能,用户只需登录平台或使用查询软件,即可查询全国各地税局的发票真伪信息,节省了搜索网站的时间。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