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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招标出让程序为:1、发布公告;2、购买招标文件;3、现场踏勘、答疑和标前会议;4、成立委员会;5、支付投标保证金;6、投标、开标、唱标;7、评标会;8、确定中标人;9、发出中标通知书;10、退还证金;11、签订协议;12、公布转让结果。
土地招标出让程序是: 一、发布《招标公告》; 二、有意向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三、现场踏勘、答疑和标前会议; 四、成立评标委员会; 五、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开标、唱标; 七、评标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审议,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八、确定中标人; 九、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十一、签订协议。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签订有关协议; 十二、公布出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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