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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人身保险怎么处理

2022-04-28 11: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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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28 回复

专业分析:

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子女人身保险,就成了大家越来越关注的问题。首先,如果双方都愿意继续投保,原有的保险合同内容可不作变更,在尚有保险费用未交纳的情况下,由双方各半承担。将来可能产生的保险利益由双方按份平均所有,当事人有具体约定的除外。其次,如果仅有一方愿意继续投保,无论离婚后该方对未成年子女是否拥有抚养权,均可以继续为子女投保。此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将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变更为愿意投保方,并由其交纳以后的保险费用和确定保险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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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给孩子买的保险离婚处理的方式。如下:1、给孩子买的保险,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子女购买的保险,可以选择退保并分割保单现金价值的方式来处理;2、给孩子买的保险,如果属于寿险中以生死为标的的保险,不退保可以由获得抚养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将保单现金价值的50%补偿给原配偶,将受益人变更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3、给孩子买的保险,如果属于生存保险,父母为子女支付的保险费,应当认为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属于子女所有。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退保:若保险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孩子配置的,可选择退保分割现金价值。 二、不退保的情况下: 1、若买的是寿险中的死亡保险,也即孩子身故后,受益人能领取保险赔偿金的一种保险。选择不退保的可由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把相当于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补偿给原配偶,然后把受益人变更为自己。 2、如果买的是寿险中的生存保险,即孩子存活到一定的年数,就能获得一定数额保险金的一类保险,如养老险等。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只能是被保者自己,也即孩子。此时,父母给孩子交的保险费视为父母对孩子的赠与,按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除法定的情况外,赠与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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