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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7 回复
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子女人身保险,就成了大家越来越关注的问题。首先,如果双方都愿意继续投保,原有的保险合同内容可不作变更,在尚有保险费用未交纳的情况下,由双方各半承担。将来可能产生的保险利益由双方按份平均所有,当事人有具体约定的除外。其次,如果仅有一方愿意继续投保,无论离婚后该方对未成年子女是否拥有抚养权,均可以继续为子女投保。此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将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变更为愿意投保方,并由其交纳以后的保险费用和确定保险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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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离婚时可以退保,分割现金价值。如果一方愿意继续投保,保留这份保单,那就对已经支付过的保费或者当前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具体选择分割保险费还是现金价值,可以在诉讼中根据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选择。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子女购买的人身保险,应当属于赠与孩子的专属性财产,不属于夫或者妻的个人财产,不应当列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应当分割。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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