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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婚前一方出资买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2-07-08 1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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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08 回复

专业分析: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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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婚后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如果父母婚后全款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且登记自己名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如果只出资但不是产权登记方则不属于共同财产。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因此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名字或者男方名字的,离婚时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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