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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人在什么情况下解除租赁合同

2022-09-26 1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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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6 回复

专业分析: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况下,不允许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诉到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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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1、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对此不存在过错的;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3、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经催告后仍逾期支付租金的;不定期租赁的;租赁物有质量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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