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性是无因管理的最大特征:管理人对本人的请求权,仅限于必要的管理费用支出的补偿,而没有报酬请求权。 一、什么叫无因管理 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 1、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 2、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 无因管理的表现形式有很多:常见的有见义勇为,下雨,邻居不在家,帮助邻居家收被子等,都属于无因管理,通俗一点就是没有义务的助人行为。 二、管理人不得向本人要求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本人承担下列费用: 1、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主要表现为直接的支出费用。 2、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债务,以必要或有益者为限。 3、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例如管理人为他人救火而受伤,住院治疗花费的医疗费,本人应为其进行赔偿。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死亡时,本人应承担丧葬费用和法定抚养费用,管理人的继承人可以向本人请求。本人的赔偿范围应为管理人的直接损害,不应为管理人的管理报酬。除非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属于管理人的职业范畴,管理人可以向本人请求报酬。
针对无因管理的特征是什么, 什么叫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无因管理的表现形式,即其形成特征: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管理了他人的事务,并且为管理事务而支出了必要的管理费用。
无因管理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1、无因管理人为管理事务而支出了必要的管理费用; 2、其自身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 3、其行为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