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得募集设立。1、确定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2、制定公司章程。3、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4、申请与核准,公开募集设立的应取得证监会的核准。5、股份发行、认购和缴纳股款。6、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7、设立登记并公告。由公司登记机会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成立日期。凭此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8、发放股票。
针对股份公司设立程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若为由发起人认购股份,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登记,若为募集设立的需要签署招股协议书以及代收股款协议书; 2、向有关工商部门登记公司的相关情况; 3、制定公司章程,选举或派任董事; 4、制定公司运营制度。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对于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按照如下的步骤进行: 1、发起人认购规定数额的股份。即在向社会公开募股前,发起人确定其所认定的股份额必须占总股份的35%以上,发起人须填写有关书面文件,确认股份数和股款,达到法定要求。 2、申请公开募股。必须先获得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然后,发起人还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指定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经过批准,才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3、认股缴款。即发起人在获得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募股申请的批准后,将招股说明书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吸引投资者认股,由认股人填写认股书,使发起人了解认股人的情况,以便通知和联络。认股人在填写认股书后,按发起人公告的指定时间依认股书中所认购的股份数及金额缴纳股款。 4、创立大会。创立大会是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指定的时间内召开的,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各认股人参加的大会,讨论设立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组织机构的建立。 5、申请设立登记。创立大会选举出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组成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在创立大会后主要参与和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6、公告及备案。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而且,股份有限公司经登记成立后,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应当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