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和补充合同正本。 (二)商品房销售的原始发票。 (三)房屋的外部测绘调查和平面图的原计划。(如果房屋测绘报告的格式,它仍然需要出具竣工验收证书,填写申请表丽水城市的房地产登记,新格式仅需要提供原始实地调查测绘的建筑和家庭基础层次的计划。) (四)纳税证明(契税) 房产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5)已婚的需要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要提供原件校验)。 2、结婚证复印件(原件校验)。 3、如果一方未能出席该活动,则应提供私人用章。第三人受委托的,还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私人用章。 (六)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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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和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发票原件。实地调查测绘调查表原件及分层户型图的房屋、纳税证明; 3、已婚人士应携带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如果任何一方不能在现场处理,需要提供私人印章。委托第三人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供双方的私章; 4、未婚购房者应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单身宣誓书复印件,到当地民政局办理。
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发放产权证前,必须全面检查应发放的权证有无差错,是否已交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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