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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开发商一房二卖都有哪些情形

2023-03-04 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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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4 回复

专业分析:

什么是一房二卖?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法律禁止“一房二卖”,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同一商品房又与第二买受人订立同样的合同时,其对于该两个买受人均负有转移该商品房所有权的义务。对其中任一买受人不为履行时,该买受人可以依法请求债不履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1、开发商为第二买受人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在此种情形下,第二买受人依登记取得商品房所有权。开发商这一登记行为可以认定为默示的拒绝,只能向第一买受人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开发商为第一买受人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又与第二买受人成立以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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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开发商一房二卖构成犯罪的形式主要有: 1、出卖者非房屋实际产权人,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2、出卖人伪造房屋权属凭证,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3、出卖者已将房屋实际出售过户给他人,又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4、出卖者与他人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房屋交付和过户义务,逃匿和拒不退还购房款的。 5、出卖人明知没有还款能力,将房屋重复抵押或出售,获取贷款或者购房款的。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遇到开发商一房二卖的处理: (一)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二)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三)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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