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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没有写离婚名字如果又要卖房该怎么办

2022-09-24 14: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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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4 回复

专业分析:

房产证上如果没有明确表明房屋产权比例,那么按照三方均分房产。 离婚房屋分配: 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款是对半分,如果对方不卖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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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因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产权的所有人都是夫妻双方。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确该项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只能依据产权证上写明的产权人来判断。也就是说,该房产证上写的所有人是其子女。在离婚时,夫妻不能把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3)如果在产权证上只写夫妻一方和其子女的名字,那么,夫妻中的一方与其子女就成为该项房产的共同所有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按有关规定进程分割。但对于属于其子女的那一部分房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所谓房产证上加名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等方式获得房屋产权,并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的行为。一般而言,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购房,只要房屋产权登记双方的名字,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需要对作为共同财产的房屋产权进行分割。房屋产权的共有形式分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如果房屋登记按份共有,离婚时一般按照双方登记的产权份额进行分割。若房屋登记共同共有,离婚时一般按等分原则进行分割,但若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一方对房屋的贡献度较低的,法院在分割时会予以适当少分。离婚后房产证加名手续,可以双方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经过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注明住房分割细则,住房所有权归属),以及住房房产证。两人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重新办理一方姓名房本,就可以,只要证件齐全,无需缴纳契税,析产过户前提是,住房贷款还清,房产无抵押,无司法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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