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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可以扣除个人保险费吗

2023-05-24 07: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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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24 回复

专业分析:

除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是没有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可从中代扣个人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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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在劳动合同中断之后,当事人不能自己缴纳生育险,生育险是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用人单位已经缴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有职业的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保制度。

章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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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个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这并不代表劳动者就可以单方面随意解除。那么个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即时解除的情形和预告解除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种种情形)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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