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经过鉴定,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赔偿等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其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何要求赔偿?法院对房屋质量问题的认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质量问题认定:如果房屋质量问题是出现在房屋保修期内,认定为房地产开发商的责任,可以要求开发商对质量房屋进行修缮;如果是出现在在房屋保修期之外,可以要求通过专项维修基金进行修缮。
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赔偿方式是: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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