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上述三种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关于五险问题,该法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针对劳动合同法辞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强制辞职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关于辞职的规定包括:用人单位拒绝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拒绝签订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以及其他规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