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工程项目法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并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针对监理单位如何判断水利投放安全事故负责人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事故中死亡重伤人数不同、直接损失不同,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等。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发生安全事故,相关负责人必须承担的责任有关规定如下;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