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人身意外保险如何赔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 4、非疾病的。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给付项目包括以下四种: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