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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全款买房, 婚后取得房产证, 另一方是否有权要求分割?

2022-11-09 1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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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9 回复

专业分析:

我们一般可以认为,只要夫妻一方所有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在结婚之前,或虽在结婚之后取得,但结婚前已明确可以取得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其次结婚之前已实际取得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劳动报酬、投资经营所得受益、接受他人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只要是在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最后结婚之前虽未实际获得财产,但结婚之前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如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明确可以继承的财产,而在结婚之后才分割取得上述遗产份额,此时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亦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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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该婚前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或将配偶名字也登记在房产权属证上外,应为其个人财产。登记结婚前,一方于用自己的婚前财产支付了购买房屋的全部价款,已经完成了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方全部主要义务,也就是说已经完成了购买行为。虽然该房屋实际交付或办理产权登记发生在结婚后,但这只是售房方单方履行合同义务,并没有本质上改变购房款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婚前支付的购房款只是在婚后发生了形式上的变化。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或将配偶名字也登记在房产权属证上外,该房屋仍应当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成立或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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