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依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的规定,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是指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8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缴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