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房屋买卖合同,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方式办理交房手续,则乙方可按买卖合同第十条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迟延交房的违约金;如乙方未遵照本协议约定方式办理接收房产手续,并经甲方发函通知后仍拒不配合办理的。 2、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方式办理交房手续,则乙方可按买卖合同第十条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迟延交房的违约金;如乙方未遵照本协议约定方式办理接收房产手续,并经甲方发函通知后仍拒不配合办理的,则视为双方已完成房屋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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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认定如下:守约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当返还购房款本金及利息,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以及赔付其他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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