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如果你公司不付赔偿款,你可以找当地劳动部门调解处理,劳动部门会责令付款。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针对工伤医疗期工资是怎样计算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工伤医疗期间工资计算的规定有: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伤情严重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