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婚前和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离婚怎么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夫妻共同贷款的房子,离婚时有两种处理方式: 1、直接将房屋售卖,售卖所得先偿还贷款,剩下的夫妻双方协商分配。 2、房屋所有权归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由一方拥有不动产登记并且继续偿房贷;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应给予另一方金钱补偿。夫妻共同贷款的房子属于婚后财产,离婚后房子的所有权、待偿还的债务,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 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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