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理解。该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权属不清的房地产进入市场交易,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这里的“不得转让”应理解为不发生物权的转移,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如将未经登记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一律认定为无效合同,不利于保护善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也不利于当事人认真订立和遵守买卖合同。对于该条中的“权属证书”的理解。这里的“权属证书”应理解为产权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当事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材料。实际生活中,这些证明材料有拆迁协议、开发公司出具的证明、开发公司开出的发票、房屋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销售许可证等。
针对未经权属证书的房产能否转让?,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无产权证的房产不能转让。以下房地产不得转让: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限制房地产权利;依法收回;未经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地产;有争议;未依法登记领取;其他。
无产权证的房产不能转让。房屋产权证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转让属于无权处分,不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