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是这样规定的噢。 1.重点群体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2016年5月1起营改增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以下统称“流转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在扣减应缴税费时,应注意不同税费的顺序,不能颠倒。 2.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份按“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换算其减免税限额。 3.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流转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小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税费金额为限,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实际应缴纳的“流转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大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减免税限额为限。 您现在减免的税费应该是比之前更多了噢。
针对个体户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三年内以多少为限额依次减免营改增营业税?,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不满三万的可以申请免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有实际联系的权益性投资收益都是可以免税的。
1、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是1999年统一换发的,有效期四年。 2、新版营业执照将发证机关由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成了国家工商总局,有效期仍为四年。 3、2011年新的《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已经取消了期限的内容。 4、《条例》取消了《暂行条例》中有关“个体工商户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的,由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营业执照”的规定; 5、和关于“个体工商户异地经营需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和向异地登记机关申领临时营业执照”的规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