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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9 回复
按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劳动者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裁定扣留、提取部分劳动收入,向用人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用人单位必须办理,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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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的法律规定有: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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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要承担刑事责任,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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