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车、轨道列车、渡轮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中型以上客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安全疏散设施,设置明显标识,并保持完好有效。前款所列交通工具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当迅速引导、协助乘客疏散、逃生。高速公路、隧道、大型桥梁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火灾等突发事件特点和应急处置需要,配置灭火救援装备、器材,明确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人员。利用船舶或者水上浮动设施开设餐饮、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相应的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针对消防安全法规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场所应当明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1、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重点部位是指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2、对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特殊情形下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对于人员密集场所,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4、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具备消防安全条件,需要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能举办。 5、遵守消防法律及规章制度,采取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