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对外担保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况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对外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主合同无效而致担保合同无效;2.担保合同因自身原因无效,如担保人资格的欠缺、担保人意思不真实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以公益为目的无效;以公司资产为股东或个人债务担保的无效;以禁止流通的财产或不可转让的财产担保的无效;主体违法,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客体违法,禁止抵押财产;内容违法,在违背真实意义的情况下扣除担保无效。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