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全责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A、责任方向所投保公司报案,索取报案号; B、事故双方就近选择中心解决; C、快速中心勘验定损; D、根据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责任方直接赔付,从快速中心获得赔偿凭证; E、责任方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 2、事故一方负主要责任,一方负次要责任的事故处理 此类事故关键在于对损失的分担协商结果,协商能确定的去快速中心处理或经过交警处理均可,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根据认定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A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 B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 C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 D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自己修车,自己理赔; 注:若保险公司建议直接去快速中心处理的,可选择第一处理方式。 4、快速中心处理事故注意事项 经过快速处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才能被受理: A、事故为两车事故,三辆车事故不予受理; B、事故车辆均有交强险; C、事故车里司机为B1以上驾驶证的,需提供体检回执,无体检回执的不予受理; D、事故双方须持驾驶证、行车证,交强险保单; E、事故车辆交强险均为本市保险公司承保,外地保险公司承保的不予受理(希望今后取消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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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要先报警。如果车辆受损,那先标明事故车辆位置,然后将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然后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派人来核定损失。交警在现场勘察完后,再制作事故认定书来定责,交给事故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字并不同意交警调解,那么当事人会为交通违法行为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处理交通事故的一般流程如下: (1)第一时间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拨打122报警电话,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7)保险理赔。交通事故的责任明确后,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当然,也可以在事故发生时及时联系保险理赔员,或者向法院起诉时,同时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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