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 1、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 2、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 3、法定休假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针对加班费怎么算?加班费如何计算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加班如何计算加班费取决于加班的情况。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休息日安排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
1.5倍工资计算方法: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1.5×加班时间。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