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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如下: 1、两者定义不同。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是指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 2、两者使用的方式不同。 诈骗罪不限于使用何种方式进行诈骗。信用卡诈骗罪是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 3、两者的关系是法条竞合关系。 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属于刑法中的法条的竞合,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以特殊类型的诈骗罪论处。
贷款诈骗罪和诈骗罪区别有: 1、犯罪对象不同。 贷款诈骗罪的对象仅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而诈骗罪的对象既包括货币,亦包括财物,对象不仅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范围比贷款诈骗罪广泛得多。 2、发生的领域不同。 贷款诈骗罪发生在金融领域进行贷款的过程中。 而诈骗罪的领域范围则极为广泛,可以涉及任何领域,自然也包括金融领域在内。 3、侵害的客体不同。 贷款诈骗罪本罪不仅会对国家、公众贷款的所有权造成侵害,同时亦侵害了国家有关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其属于复杂客体。 而诈骗罪的客体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完全相同。 两者行为的本质特征虽然都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贷款诈骗罪所使用的方法却是围绕骗取贷款进行的,所使用的具体方法都是与贷款所需的文件、文件有关,如虚构引进资金、项目;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等等。 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更多样化,有时仅凭其三寸不烂之舌便可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5、犯罪的起点额不同。 贷款诈骗罪的认定为犯罪的起点数额一般是1万元。 而诈骗罪的起点数额一般是在3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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