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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结婚,房子婚前丈夫家买的,当时房子买的6万元,升值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能分到多少钱?

2018-06-05 15: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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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雯律师

2018-06-05 回复

专业分析:

你好!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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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男女结婚后买的房子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3、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4、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属于共同财产。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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